螺纹钢规格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我国标准推荐公称直径为6、8、10、12、16、20、25、32、40、50mm的螺纹钢系列。
螺纹钢的规格要求应在进出口贸易合同中列明。一般应包括标准的牌号(种类代号 )、钢筋的公称直径、公称重量(质量)、规定长度及上述指标的允差值等各项。
我国出口螺纹钢定尺选择范围为6~12m。
日本产螺纹钢定尺选择范围为3.5~10m。
国产内销螺纹钢若合同中无注明要求时,通常定尺为9m、12m两个长度。
分类方法
螺纹钢常用的分类方法有两种:
一是以几何形状分类,根据横肋的截面形状及肋的间距不同进行分类或分型,如英国标准(BS4449)中,将螺纹钢分为 Ⅰ型、Ⅱ 型。这种分类方式主要反应螺纹钢的握紧性能。
二是以性能分类(级),例如我国现行执行标准,螺纹钢为(G B1499.2-2007)线材为1499.1-2008)中,按强度级别(屈服点/抗拉强度)将螺纹钢分为3个等级。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螺纹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