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未婚女子5地被结婚,此事究竟是谁的责任?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新婚对于很多年轻人就是从情侣到夫妻的结晶,经过了风风雨雨才踏上婚姻的殿堂,任谁都不愿打扰这份美好,但今早起床就看到一则新闻,19年末,河南驻马店的一女子在与男友办理结婚之时,民政局却告知女子在05年却已经和五名男子登记结婚,不能办理登记手续。
事情就在这,女子在此前并未有结婚情况,更别说五次了,整个过程女子没有一点知情,随后该女子要求该如东县民政局撤销结婚档案,但该民政局却表示无此权限,撤销不了,女子就将民政局告上法庭,理由是冒用他人身份,致使本人无法结婚。很明显,该民政局将毫不知情的尚某登记为婚姻一方,明显违规,是无效行政行为,而在尚某在提出撤销申请,如东县民政局作为婚姻登记机构也应履行自己的义务,而不是拒绝申请,任由错误信息继续存在,对受害人造成伤害。
我认为,此次的责任应是该如东县民政局的责任,咱先不说女子被无缘无故结婚五次,在民政局已了解事情真相,却仍然任由错误信息存在,不加以给予补救,还以无此权限为由拒绝更改,这本就是不负责任的行为,作为国家登记机构,应牢守国家给的责任与义务,积极为人民提供应有的服务,而不是在遇事推卸责任,置之不理,被结婚五次而不告知当事人,这明显就已经违规,受害人在受到伤害,就算是国家机关,也逃不了。所以说还是守好自己的责任就好,盲目的推卸自己的责任只会让事情越闹越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