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空警报多久试鸣一次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每年的9.18(9月18日)都会鸣, 但各地情况不一样,大部分都是这个日期。
防空警报试鸣,需要提前5天发布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三十五条 人民防空通信、警报设施必须保持良好使用状态。设置在有关单位的人民防空警报设施,由其所在单位维护管理,不得擅自拆除。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可以组织试鸣防空警报;并在试鸣的五日以前发布公告。
器材
防空警报发布主要使用音响警报器等制式器材,战时通信、广播、电视系统必须优先传递、发放防空警报信号,还可用汽笛、喇叭、鸣钟敲锣等辅助手段。音响警报器按设置地点,分为固定式和移动式;按能量转换方式,分为电动式、电声式、气动式和手摇式。
防空警报设施必须保持良好的使用状态,警报的发布与传递,要快速准确,利用多种手段同时进行;加强与上下级和友邻的通信联络,随时接收空袭情报信息,加强对空中目标的观察,及时通报空袭情报;根据空袭情况和持续时间,适时发放解除警报信号。
随着空袭突然性的增大、打击手段的增多和破坏力度的扩大,防空警报的重要性正日益得到重视,对防空警报的精确性、及时性和连续发放能力要求更高,防空警报的发放方式也将随着通信和网络的建设与完善更为灵活多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