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审计署什么级别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国家审计署行政级别是正部级宪法规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部长、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根据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91条的规定,于1983年9月15日正式成立,是国务院26个组成部门之一,在国务院领导下,主管全国的审计工作。审计长是审计署的行政首长,是国务院组成人员。
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91条的规定,于1983年9月15日正式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