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办理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法律分析:办理个人独资企业的营业执照,其程序如下:
一、办理无需许可的《个人独资企业的营业执照》,要到辖区工商局办照窗口申请办理,需提交的材料有:投资人相片、投资人身份证及复印件、经营场所证明(房产证复印件、房屋租赁合同)。
二、办理涉及许可证(如经营范围中含有食品批发零售)的《个人独资企业的营业执照》,先凭身份证到辖区的工商局办照窗口预核名称,凭预核名称到辖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些地方还在工商部门),申请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取得许可证后,同上述一样提交材料,到辖区的工商局办照窗口办理执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