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JH-7A战斗轰炸机有哪些研制背景?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中国JH-7A战斗轰炸机由西安飞机制造公司、西安飞机设计研究所(603所)共同研制的全天候多用途歼击轰炸机,早期也称为轰—7。
1973年初,航空研究院指示603所开展超音速战术轰炸机的预研工作。4月在北京召开的航空发展规划筹备会指出:根据我国当时的轰炸机和强击机的情况,决定搞一个轰5或轰5和强5共同的后继机,以便加强攻击力量。1973年底,三机部(73)三科发函字第147号文,要求603所进一步轰5后继机方案准备工作。歼轰—7就是由轰5后继机发展而来的。1974年,603所成立了轰—7方案论证小组,并先后赴空、海军有关部队进行调查研究。
1975年11月和1976年3月,空、海军分别以(75)司航字124号和(76)司科字第06号文上报了关于轰5后继机的战术技术要求,除作战使用的武器及其设备不同外,飞机的技术性能基本一致。1976年11月,国防工办召集空军、海军、三机部、六院在北京听取了603所对轰—7飞机战术技术要求的论证和方案汇报,并明确指出用一个机种,通过设备调整,同时满足空、海军的要求。
1977年2月6日,国务院、中央军委常规装备发展领导小组以常装(1977)10号文下达了《同意研制轰五后继机》的指示,指出:轰—7是歼击轰炸机,不仅具有使用炸弹、导弹进行轰炸、攻击海上或地面目标的能力,而且还有一定的自卫和空中作战能力,可以承担战役纵深攻击任务。它主要用来突击敌战役纵深目标和敌中型以上的水面舰船。飞机能从二线基地起飞遂行任务,并具有良好的低空性能和夜间复杂气象条件的作战能力。
并要求其主要性能:带副油箱转场航程2800千米以上,作战半径800千米以上。机内半油、带3吨低阻炸弹或导弹,低空(500米)最大1170千米/小时,高空无外挂攻击武器时,最大1950千米/小时,海平面最大表速1200千米/小时;不带攻击武器时,实用升限15000-16000米;最大起飞重量时应能使用二级机场,超载起飞时允许使用加力;正常载弹量至少3吨,超载载弹量至少5吨。
1977年10月10日,三机部以(77)三计1008号文《关于轰五后继机的机型名称及代号的批复》,正式定名为轰—7,代号H—7。并根据三机部指示,603所为总设计师单位,负责飞机设计等工作,西安飞机制造厂(172厂)负责试制,发动机由西安发动机厂(430厂)负责,其它成品、材料由定点单位负责,试飞工作由630所(试飞研究所)和172厂联合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