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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与珠三角未来发展的规划纲要

长三角与珠三角未来发展的规划纲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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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与珠三角未来发展的规划纲要

(一)长三角经济区的一体化进程正步入“快车道”,是2005年年前在南京召开的第五次沪苏浙经济合作与发展座谈会上形成的共识。长三角区域合作涉及交通、旅游、生态环境治理、信息资源共享、人力资源等广泛领域,硕果累累。   区域交通体系日臻完善。围绕国家长三角高速公路和城际轨道交通规划,沪苏浙将重点推进高速公路和铁路项目的衔接,2005年底将完成《长三角综合交通规划方案》。在城际轨道交通项目启动方面,上海至南京城际轨道交通项目的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及审查工作已经完成;宁杭城际铁路项目前期研究工作也已开始;上海—南通铁路预可行性报告编制完成,崇明至启东过江通道工程可行性报告和相关专题研究工作也已完成。  “无障碍旅游区”雏形初现。通过积极完善旅游合作协调机制,沪苏浙加大了旅游市场拓展和项目开发合作的力度,共同构建“长三角无障碍旅游区”。2005年7月,国家旅游局批复将三省市编制的《长三角区域旅游发展规划》作为重点项目,纳入全国“十一五”旅游发展规划的编制计划中。三省市正积极创造条件促进长三角区域内旅游专业人才的柔性流动,相互认可业务资质证书,实行导游管理信息、执法信息的共享。  生态环境保护全面推进。以规划编制、联合治理太湖、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为重点,三省市共同开展了长三角环境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2005年10月,国家环保总局召开长江中下游水污染防治规划编制会议,标志沪苏浙之间又一个环保合作项目即将启动。  信息共享平台不断拓展。《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信用体系建设区域合作推进方案》提出“信用长三角”,力求实现三省市网络信息共享平台的试运行、三地信用工作信息的相互交流、企业信息的相互查询。目前已确定了“长三角”信用体系建设区域合作的工作目标:力争2006年前,共同制定区域内三方信用信息标准,完成信用信息的分级管理,实现基本信用信息的共享和信息定期更新机制,制定信用服务机构跨省市服务导则和建立信用服务机构失信通报制度;争取2007年前,建立针对企业和个人的联合奖惩机制;争取2010年之前,形成较为完善的区域信用管理政策法规体系。  背景链接  已建与在建交通工程纵横成网初步形成上海与江苏5个接口32条车道、上海与浙江4个接口26条车道、江苏与浙江5个接口24条车道的衔接,杭州湾跨海大桥北接线延伸江苏项目也已初步衔接。沪苏浙高速公路继上海、浙江开工建设后,江苏段2005年7月正式开工。继沪宁高速、沿江高速公路后,由苏州通往上海的第三条高速公路———苏沪高速公路2005年9月建成通车。上海接启东的崇明过江工程已开工建设。  “联合促销”成为旅游合作特色三省市联手以“同游江浙沪,阳光新感受”为旅游促销口号,利用上海大都市、苏州园林和浙江山水组合出中国东部旅游产品,在西班牙、埃及等地的推销产生了轰动效应。同时,在国际国内各种旅游交易会上组织了联合展台,突出展示了中国东部精彩旅游的共同形象。  合力推进环境保护成为共同选择国家《太湖水污染防治“十五”计划》的实施由于三省市协调合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长三角近海海洋生态建设行动计划”的共同实施,有效加强了海洋环境检测体系建设、赤潮防治和海洋废弃物倾倒管理;在探索建立区域污染联防机制、区域信息沟通和通报机制、区域生态环境治理技术交流机制等方面有了令人满意的进展,尤其对遏制江苏、浙江两省交界断面水质突发性污染事件效果显著。  交流合作领域不断扩展至年底前已有《长江三角洲地区电子信息产业发展规划研究报告》、《对区域产业布局和协作发展的建议》等合作方案;三地还成立了长三角城市物流信息一体化工作推动小组,上海、南通等地已经开始物流信息一体化的合作试点。 (二)珠江三角洲地区是改革开放的先行区和重要的经济中心区域。改革开放30多年来,珠江三角洲地区锐意改革,率先开放,开拓进取,实现了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性跨越,为全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当前,珠江三角洲地区正处在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的关键时期,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改革开放,着力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率先建立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着力推进科技进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率先建立创新型区域;着力解决民生问题,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率先构建和谐社会;着力深化改革,创新体制机制,率先建立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着力加强与港澳合作,扩大对内对外开放,率先建立更加开放的经济体系,为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作出新贡献。 以国务院批复的《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要求广东“科学发展,先行先试”为契机,积极探索社会管理体制创新。一是推进基层社会管理体制改革,探索社区管理新体制。通过整合基层各类资源,协助珠三角地区各级政府在街道、镇建立“一站式”社区政务服务中心,理顺政府及其派出机构与居民委员会的关系。引导和协助业主组建业主委员会,建立居民委员会指导和监管业主委员会的机制。二是创新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办法,鼓励社会组织参与提供公共服务。简化社会组织注册登记办法,探索社会组织特别是公益服务类社会组织直接向民政部门申请成立,放宽异地商会成立条件,社区社会组织实行备案制。推动建立政府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制度、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制度。出台了社会组织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创新社会组织党建管理体制,在各级登记管理机关设立社会组织党工委。三是积极培育专业社会工作队伍,建立社工引领志愿者服务机制。建立科学合理的社会工作人才培养、评价、使用、激励机制,实现社会工作职业化和专业化,力争到2020年底,社会工作者数量达到总人口的千分之二。争取省人大常委会通过《广东省志愿服务条例》,以2010年亚运会为契机,广泛发动社区居民积极参与志愿者组织,提供志愿服务。  当前,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的影响日益加深,珠三角地区中小企业多,外向型企业多,对外依存度高,受到的冲击比较大。必须把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为当前的首要任务,通过发展促增长、调结构、保民生,把扩大内需与经济增长、社会建设、民生改善更好地结合起来,进一步深化改革,提高开放水平,这是克服面临困难、实施规划纲要、保证珠三角长远发展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