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电阶梯价是多少?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居民用电阶梯电价分三档划分,划分如下:1、第一档:每月每个用户的使用电量不超过210度,总累计电量不超过2520度,正常按规定的电价收取;2、第二档:每月每个用户的使用电量在210和400度之间,总电量不累计超过4800度,在现行电价基础上,每度加价0.05元;3、第三档:每月每个用户的使用电量在400度以上,累计电量在4800以上,在现行电价基础上,每度加价0.3元。阶梯式电价是阶梯式递增电价或阶梯式累进电价的简称,也称为阶梯电价,是指把户均用电量设置为若干个阶梯分段或分档次定价计算费用。对居民用电实行阶梯式递增电价可以提高能源效率。通过分段电量可以实现细分市场的差别定价,提高用电效率。2012年6月14日,发改委表示居民“阶梯电价”于2012年7月1日在全国范围内实施。阶梯式电价的具体内容是:1、第一阶梯为基数电量,此阶梯内电量较少,电价也较低;2、第二阶梯电量较高,电价也较高一些;3、第三阶梯电量更多,电价更高。随着户均消费电量的增长,每千瓦时电价逐级递增。对居民用电实行阶梯式递增电价可以提高能源效率。通过分段电量可以实现细分市场的差别定价,提高用电效率。并且能够补贴低收入居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三十八条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电网和省级电网内的上网电价,由电力生产企业和电网经营企业协商提出方案,报国务院物价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独立电网内的上网电价,由电力生产企业和电网经营企业协商提出方案,报有管理权的物价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地方投资的电力生产企业所生产的电力,属于在省内各地区形成独立电网的或者自发自用的,其电价可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