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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兰航空公司托运行李规定

荷兰航空公司托运行李规定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荷兰航空公司托运行李规定

法律分析:欧洲和洲际航班的经济舱

1 件手提行李,*大尺寸为 55 x 35 x 25 厘米(21.5 x 13.5 x 10 英寸)

1 附属物品,例如一个手提包、公文包或笔记本电脑,*大尺寸为 40 x 30 x 15 厘米(16 x 12 x 6 英寸)

*大总重量为 12 公斤(26 磅)。

欧洲和洲际航班的商务舱

2 件手提行李,每件*大尺寸为 55 x 35 x 25 厘米(21.5 x 13.5 x 10 英寸)

1件附属物品,例如一个手提包、公文包或笔记本电脑,*大尺寸为 40 x 30 x 15 厘米(16 x 12 x 6 英寸)

*大总重量为 18 公斤(40 磅)

重要事项

符合手提行李要求的大型背包可能仍需要在登机口处进行免费检查,因为**内的头顶行李架的空间有限。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一十七条 旅客随身携带行李应当符合约定的限量和品类要求过限量或者违反品类要求携带行李的,应当办理托运手续。